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主要是: 1、工程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
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主要是: 1、工程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沿用了建筑装饰一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沿用了“建筑装修”一词。从三个名词的含义来看,“建筑装饰”反映面层处理比较贴切,“装修”一词与基层处理,龙骨设置等工程内容更为符合。而装潢一词的本意是指裱画。另外,装饰装修一词在实际使用中越来越广泛。由于上述原因,本规范决定采用“装饰装修”一词并对“建筑装饰装修”加以定义。本条所列“建筑装饰装修”术语的含义包括了目前使用的“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和“建筑装潢”。 (2)
1、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在现场挂牌,供操作人员随时查阅。2、每道工序施工前,首先进行样板间的施工,坚持样板引路,经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后,开始大面积的施工。3、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对各道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天实行例会制度,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避免问题再次发生。4、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质量员与工长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经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5、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班组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下,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合格后,签署交接记录,避免出现扯皮现象。6、在装修施工开始前,项目部组织各装修施工队对主体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按照公司制定的“主体、装修工程交接验收办法”执行。7、综上所述建立健全三检制、样板制、挂牌制、三工序管理、质量列会制质量日志,质量奖罚制。(1)三检制,即自捡、交接检、专检。自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工长应组织作业层(外施工班组)进行自检,按照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符合要求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评定。交接检:前后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以及成品保护等项内容。交接检应由工长组织,必要时请质量检查员、技术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专检:专职质量检查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每个验收批的质量进行评定,确定实物质量确实达到预控指标要求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例行检查制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质量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顿及清退等措施。(2)样板制项目经理部应贯彻样板引路的方针,对主要分项要先做分项样板,装修期间还要制作样板间和样板层。(3)挂牌制现场施工实行挂牌制,牌子上标明操作者姓名、检验结果等。(4)三工序管理制本工序工种要检查上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做好本工序的工作;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5)质量例会制项目部应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和质量分析会(一般每周一次质量例会,每月一次质量分析会)。质量例会原则上由技术负责人主持,生产、质量、技术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质量分析会应由项目经理主持,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分析前阶段质量状况,找出质量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质量例会和质量分析会要有会议纪要。(6)质量日志项目质量员应记录每日的监督检查、检验评定及验收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7)质量奖罚制度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监罚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622人已浏览
5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