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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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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件指定期限履行支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执行,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支付延迟履行金。因此,要求支付延迟履行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也需要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以便及时切实解决纠纷。
借款合同到期后,除偿还本金,利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偿还相应的利息,法律保护的年利率最高为24%。最高法划定了年利率24%与年率36%这两条线,分不同情况处理支付利息问题。 1、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超过年利率24%不到36%的利率 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3、超过年利率36%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审判阶段,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加倍支付利息,法院不能加倍计算迟延利息。 2、如果在判决之后,判决书指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间,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那么自履行期间届满的第二日起,应当加倍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支付,是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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