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比例

2021-10-22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是剥夺罪犯生命、惩罚罪犯最严厉的刑罚,具有无法挽救的特点。死刑辩护调查的科学调查主要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亲自去现场,检查现场情况,检查检查记录中记载的情况,进一步审查案件中其他证据的真实性。经人民法院同意的,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受害者进行调查验证。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控制人证人进行调查验证时,辩护律师应首先写亲笔证词,审查证人亲笔证词,制作审查记录的辩护律师应将控制人证人、受害者亲笔证词、审查记录、证人身份的资料和录音、录像一起提交法院。控方证人,被害人改变证言,陈述的,辩护律师可以提请法院通知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