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
1、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追讨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找法院解决。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