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随着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和离婚有关的各种法律问题也被人们所重视,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新证据等出现新情况需要变更诉讼请求的,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如下介绍:离婚案件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变更有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文,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超过举证期限则不可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和婚姻有关的纠纷涉及到的范围很广泛。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如果遇到诉讼程序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维权,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更多诉讼请求申请人:xxx,女性,汉族,1980年3月6日出生,工作单位:xxxx,联系电话:1xxx,地址:xxxx。申请人:xxxx,男,汉族,1982年4月14日出生,工作单位:xxxx,电话:1xxx,地址:xxxx。请求事项:将原诉讼请求中的第三个请求变更为夫妇名义的住宅2套(桂园区3-602,价值156127元香槟花园1-503,价值276990元),大众胜达车1辆(价值102975元)全部归原告所有。事实和理由: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事件,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在原告诉讼请求书写错误的原因,特别申请改变原诉讼请求的第三项。请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允许原告申请。xxx市人民法院的申请人:2714年11月18日。
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新证据等出现新情况需要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超过举证期限则不可变更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的,需要法院同意才可变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689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