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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纠纷医药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
医疗侵权责任的赔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医疗过失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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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所讲的医疗费赔偿内容以外,赔偿中不合理医疗费现象发生的原因: 一是小伤大医久医,增加医疗费用。实践中,受害人为能主张更多的医疗费用,凭借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小病大养、轻伤久医。如无住院治疗的必要,要求住院治疗;口服药物即可,要求输液治疗,甚至出现“长期挂床”的行为,延长治疗时间。 二是过度用药检查,虚增医疗费用。在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检查费和药物费往往所占比例较高。对于受害人的检查是否合理、有无检查的必要以及用药是否合理是医疗费审查的难点。实践中,部分患者过度重复检查、过度用药,增加了不合理的医药开支。 三是伤病合并治疗,添附无关联用药。一些受害人在治疗之前已经患有某种疾病,在侵权行为之后出现原发病症的发作或加重,或者长期进行慢性疾病的治疗。在纠纷发生后,借机将新旧病症的治疗费用合并,开具“搭车药物”,增加无关联药物支出。 四是擅自转院治疗,扩大必要开支。实践中,一些受害人或家属不按医嘱的要求、不办理转院手续或者没有转院指征的情况下,主动转院到治疗水平更高的医院治疗,增加了不合理的转院开支。 五是选用高价药品和医疗器械,增加医疗费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具有较大弹性,不同药品、医疗器械因为材质、产地、进口与否、生产厂家的差异,实际价格可能相差悬殊。一些患者不考虑本地的一般消费水平和实际情况,盲目选择高价药品和器械,增加不必要费用。
工伤评定为九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计算公式如下:下面是所以的计算公式,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可以得到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地是要看看伤残等级。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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