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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
劳动能力鉴定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不是随便找谁都可以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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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鉴定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首先要根据你受伤的原因、事故的性质来选择鉴定机构和主要负责机关。 1、如果是工伤,选择劳动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2、如果是交通事故,选择交通局,由交通局组织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3、如果是民事刑事案件,选择法院,进行司法鉴定。不同途径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面部鉴定,也是由鉴定专家组根据你的面部伤情(比如功能性障碍、疤痕面积等)进行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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