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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争取的方法如下: 一、提供自己的收入状况证明、生活环境证明等证明自己的自身综合素质高于对方,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二...
如何争取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拥有更利于子女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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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以及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在争取小孩抚养权时,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在涉及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所以在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其次是您的收入状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等,这些都是法官在判决时考量的指标之一。再次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很多婚姻案件中双方都在争夺子女的监护抚养权,那么争议双方应当在法庭上作哪些有利于已方的表述呢?云律师总结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一)总括性原则: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三)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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