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起诉离婚的一般程序: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判决。
一、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对于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二、受理:根据《》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三、审理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1、《军队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案件受理 1.登记立案 凡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要求,应由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的民事纠纷,均应立案处理。 2.案件受理 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3、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期间 4、确定开庭审理时间。 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调查案情和采取保全措施 审判人员或合议庭成员接办案件后,要在认真审阅诉讼材料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四、调解 对离婚案件的调解。 五、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案件可以就地进行,也可以在法院内进行。 (可以在审理中再次进行调解。) 六、裁判 制作判决书和裁定书 七、宣判 人民法院应尽可能向当事人当面宣判。宣判时,要向当事人宣布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说明本判决要在上诉期满无人上诉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八、上诉 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具体内容通知原审人民法院。 九、执行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十、申诉与再审 1.申诉 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服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可以提出申诉。 2.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应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再审。 十一、案卷归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