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了防治郁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处理应当采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措施。建设垃圾处理厂(含堆放场)等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流域水环境。禁止在流域河流沿岸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在郁江干流或者支流申办水上旅游、运动等经营项目的,有关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4人已浏览
1,055人已浏览
2,761人已浏览
8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