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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问题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怎么规定的?

2022-06-26
深圳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大病医保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本月开始受理,每人每年只需要交20元,就可以在患重特大疾病就医时减轻高额医疗费负担。在深圳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从11月开始投保,截至今年10月31日的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年龄,也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后,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 此外,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参保人参保之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的重特大疾病费用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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