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她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
她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规定的14到16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包括八种:杀人、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这八种犯罪不是指具体犯罪,而是指具体行为,只要包含着八种行为的犯罪,14到16周岁都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对除此以外的其他犯罪,14到16周岁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量刑与刑法的规定没有两样,只要是公安立案了的案件,与逃跑的年限没有多大的关系。如果不是激愤杀人,那就是死刑立即执行或死刑缓期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