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治安管理应当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来处罚,或拘留或罚款,没有初犯的特殊规定。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怎么处罚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会怎么处罚以下是对该问题的相关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所以,教育训诫不属于治安处罚;另外一个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公安机关是否向被处罚对象发放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本文化的具体特点是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因其立法内容创新,彰显我国治安处罚的人本主义思想而获得了人们广泛认同。 《治安处罚法》的法律文本除在第一章总则旗帜鲜明地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以外,还在其他各章节的具体操作性规范条文中规定了特殊人群(老人、未成年人、孕妇和哺乳者)的人身权的特别保护。同时,还创新设立了体现信息时代、环保时代精神的人权保护内容(隐私权保护和排除噪音污染权)。应当说,《治安处罚法》作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新一代法律产品,其立法品质显然优越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处罚条例》),而且《治安处罚法》实施以来的执法状态比《治安处罚条例》施行时期更有好转,执法人员思想观念的优化转换及执法效果的逐步提高也是值得肯定的。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945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