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婚先孕是否会罚款以及罚款多少的问题都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例如广东的未婚先孕的规定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同时,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也由此可知,河南省对未婚先孕的罚款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新修订版)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 500元罚款:(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因此,最多罚1000元。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对于未婚生育没有明确规定处罚。但是从其对于生育条件的规定看,都是针对已婚夫妇,由此可以推断未婚先育属于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要给予处罚。“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的,从怀孕之月起至达到法定婚龄准予登记后一周年止,每月征收男女双方月收入各50%的计划外生育费。已到法定婚龄,未领得生育证而计划外生育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100元—3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08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