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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
违章扣分了需要去交管局处理,如果一次性扣满12分的违章那就只能到地交通管理部门学习。如果扣分超过24分则必须重新考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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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得分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研究。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行政管理办公室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除评分,退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或者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宣布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得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 3、拒不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打114查询当地交警支队或者大队的电话,也可以打110查询和举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第十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第十五条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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