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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公司,登记时需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的信息以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相关的资料。领取营业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下列文件: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核名的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身份证明; 4、公司重要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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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认可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可文件,招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认可文件3.创立大会会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5.公司财务审计报告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发行的验资证明7.发起人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8.明确记载公司董事、监事、社长姓名、住所文件、相关委员、选举或录用的证明书。9.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明10.《企业名预批准通知书》11.公司地址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告审查项目的,必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的文件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发起人和董监高人员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的住所证明以及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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