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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你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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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办法: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来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2.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保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建设,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营费用,管理费用,违法,行政法规挪用其他用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国内投资,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行存款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等级以上的金融债务、企业(公司)债务、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务(包括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的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票、股票、股票、期货、国债期货。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适当参与投资。国有重点企业改革、上市、养老基金可进行股票投资。范围限定为央企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养老基金投资投资银行的活期存款,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馀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的5%。投资一年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行存款、剩馀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务、企业(公司)债务、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务(包括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金资产纯利润的135%。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养老金资产纯利润的30%。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保证,不得直接投资票,但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务等投资品种获得的票,票上市交易日起10个交易日内必须出售。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所有权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养老基金资产净利润的20%。
前期物管费,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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