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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是怎么理解的

2022-01-27
个人的理解啊。这个是和传统司法传统密不可分的。我国传统上的审判都是纠问式,法官(县令、巡抚等等)主持庭审,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本没有诉辩式(当事人主义)存在的可能。当事人主义的一个核心就是原被告地位平等,法官消极听审,作出裁判。1949之后,受到传统的影响,法院的审理案件,一直坚持法官职权式方式,仍然是法官主导案件的审理进度,诉讼参入人根据法官的要求,按部就班的进行程序,实在是没有当事人主义的土壤。就是到现在,无论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大众的心理中,还是无法接受原被告平等这个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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