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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
(1)按建筑工程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前者是由于非承包商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后者是因发生索赔事件,承包商向业主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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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 1)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 4、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 (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 1)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 4、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 (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索赔。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为合同不正确或者其他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整理工程索赔内容很重要。那么建筑工程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1、理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理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14天内回复。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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