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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中国版权中心官网的账号、密码。 2、在账号内左侧选择查询。 3、在线填写查询信息。 4、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5、将打印并盖...
根据作品自愿注册试验方法的规定,版权局进行版权注册后,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这些数据开放,公众可以申请查询。《作品自愿注册试行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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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后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而这些数据是开放的,公众可以申请查询。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一(年代)一(作品分类号)一(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应每月将本地区作品登记情况报国家版权局。 第十二条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查阅作品应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
寻找版权是否注册的方法:如果是软件版权注册,可以直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主页上查看。如果是作品著作权的话,可以在各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是在哪里提交的申请。如果是向国家提交的,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看,其他的要找当地的知识产权局咨询。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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