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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在男方,如何进行户口迁移?

2024-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起诉状等文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要求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同居关系,并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权债务、子女扶养权等做出判决,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当事人凭借双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可以迁出子女的户口。 根据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规定,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对于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带上当事人男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 2. 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 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 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 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 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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