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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地点是夫妻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 ⑴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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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 ⑴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取消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取消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到一年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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