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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已经超出了相关的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
1、需要确定是否申请工伤认定,并取得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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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冤案得不到说法,可以继续申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没有超过一年的时间,则能得到赔偿。因为本案是工伤,单位应在事发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受害人职工应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则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除了要赔偿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最主要的是赔偿项目是工伤伤残待遇,这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而定的。你被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出几级伤残后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受工伤,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也已经超过按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工伤职工已经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但是,具有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八条规定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情形的,扣除不予计算的时限后,没有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主张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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