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结婚证,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就是没有结婚。关于彩礼的退还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的描述,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为你与对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虽然你们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所以你们二人之间事实上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对方起诉,也会被法院驳回,当然对方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至于女儿的抚养权,由于不知道你女儿的具体年龄,所以无法确定,当然,无论如何,谁能够取得女儿的抚养权,具体要由法官根据你与对方的具体情况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来确定,如经济状况、教育状况、生活环境。对于彩礼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以结婚为目的而送的彩礼一般来说是需要归还给送彩礼一方的,但是对于你们这种具体情况,个人认为法院不一定会判决返还或者全部返还,因为虽然你们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事实上已同居生活。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彩礼通常情况是不予返还的,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不到一年,不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条件的,不需要返还彩礼。法定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支付人生活困难的,最后两项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