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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
(1)报酬支付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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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1、遵守的义务。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公司成立后,股东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中介权: 一、报酬请求权; 2、不促成合同成立是中介费用请求权。 中介义务: 1、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二、忠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体服务,客户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 中介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
居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 居间人方面: (1)居间人有向订约双方当事人据实介绍情况的义务,即居间人应以诚实、公平、守信原则为双方当事人服务。 (2)居间人有按照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 委托人方面: (1)委托人有向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义务。 (2)承担擅自变更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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