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建建筑应当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的选型、购置和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向用户收取。暂...
热费由房屋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交纳;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本办法规定,供热单位应当向用户退还热费未退还的,由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从供热质量中直接向用户支付。发生本条前款规定情形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供热质量保证金。
供热单位经批准退出供热市场的,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退还供热质量。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由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与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和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由市、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