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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是指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吗?

2021-06-11
1、被监护人的住所地,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 2、根据民法的规定,住所地一般情况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另一地方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该地方为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为法律上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民法通则第十五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被监护人在生下来时,就被固定了户口所在地,这个地址由当事人的父母决定,但由于其他一些原因当事人会变换居住地址,从而时间居住超过一年之后,户口所在地址就变为当前居住地址。这样方便政府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事务的通知和解决操作。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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