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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单位通过社保网站上报变更表,并且盖经办人和负责人人名章,然后拿着身份证复印件给单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去社保局做信息变更。社保中心不对个人...
身份证号没错就没问题,可以找开发商更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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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18周岁的,需由监护人提交申请; 2、《居民户口薄》; 3、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办理“变更姓名换证”业务; 4、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材料;在校学生,需提交学校证明材料(为了避免户籍档案与学籍档案不符)。 5、首次申办的,有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第二次申办的,由县局领导审批;多次申办的,需经州市局领导审批。 6、为了维护个人信息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规避不必要的麻烦,个人建议非必要时,不便多次申请变更姓名。
可以更改姓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办理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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