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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工资/当月要上班的天数,不算周六日)*你当月实际上了多少天班。至于你们会计是不是按每月的1号到月底为一个周期计算,还是每月的20号到下...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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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安排年假,每天按300%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以上说的是公务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严格意义上来说,事业单位从2006年工资套改后,就没有了第13个月工资这一说(2006年前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一样都有),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还在发,所以大多数地方的工作人员这几年一直在领第13个月工资(你提问的地区就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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