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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
原告:张××,男,汉族,1965年12月24日生,住址:重庆市合川市官渡镇铺坝村××组××号,身份证号:510226196512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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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案由:某某纠纷 诉讼请求:一、 二、 三、简明扼要原告诉讼目的。 事实与理由:详述案情,起诉的理由及起诉和法律依据,支持原告方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受案法院 具状人:原告姓名 年月日 附:证据来源及证据目录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反诉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
《**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政府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并在**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10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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