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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改《管理办法》,一方面加强监管和防控风险,强化证券公司自主调节和防范业务风险要求,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底线,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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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诱导不适当的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二)未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 (三)违规挪用客户担保物; (四)进行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五)为客户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融资融券维持担保比例,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 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 利息及费用)。当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30%时,通知客户补仓至维持担保比例达到150%;如果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仓,则强制平仓;如果维持担保比例大于300%,客户可以申请进行担保物划出;且划出后不能低于300%。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借出资金购买证券,借出证券出售的经营活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资购买证券,借证出售的交易活动称为融资融券交易,也称为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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