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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协议离婚,两人就协议商量,让出轨方赔偿。若不行,只有通过法院离婚,一方必须掌握另一方的出轨证据,有利于离婚时财产分配。至于精神损失费,现在...
首先,如果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夫妻是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的,如果男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女方有权利索要。同时,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相互扶养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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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的可情形,你可以要求。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供养女方及其弟弟读书,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弟弟的赠与,与协商支付女方补偿款无关。3、主张有的,主张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并要说明这些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开支。4、如你所述情况属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大概时间3-6个月。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离婚精神损失费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双方都是。 2、双方未同居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否支持由法院决定 3、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婚。 4、可以,但证明力一般 5、不能,除非法院调取 6、对方坚决不同意,首次诉讼难以判离。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就会判离的。 7、没有 8、感情不和不是问题,确已破裂才是离婚标准,证据需要法院质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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