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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
1、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比如家庭暴力等)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如无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予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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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全财产有诉前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在法院立案时,同时递交给法院需要保全的财产信息。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本案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的,该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同本案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且完全可以合并审理,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合并审理。
首先你要搜集到男方不忠的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最重要的是用证据说话。其次对于财产问题,你只有对夫妻存续期间的所取得之夫妻共同财产才有权要求分割。对于你丈夫家里的房子,由于是婚前你丈夫的财产,所以你可能无权要求分割。由于孩子尚在哺乳期内,所以在判决解除你们夫妻关系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判决孩子归你抚养,对方给的抚养费一般在他个人收入的20%左右。
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到法院起诉。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上有一个原则,就是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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