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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民...
给你一个范文吧。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 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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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庭审笔录,一般没有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相公的内容可以出现在庭前调解笔录中,也可以出现在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中。
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法律上规定的法官篡改法院庭审笔录的处罚标准是庭审笔录是要求当事人、代理人、法官及书记员签字确认的,如果在没有签字之前发现有篡改,可以说明情况请求修改,不修改的可以拒绝签字; 如果是签字后改的,可以向法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已方不利的,可以提供证据推翻修改内容中所反应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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