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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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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谓“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法夫妻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而是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针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如果属于无效行为的话,一般是属于重婚或者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年龄的婚龄关系。如果有以上行为的话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不被法律给承认。涉及到财产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处理,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怎样宣告婚姻无效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但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规定,被宣告为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起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依据以上规定,婚姻关系一旦被法院宣告为无效的,则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既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尽管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是依据《婚姻发》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据此,虽然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并不会对父母和子女关系造成影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继承等都依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对当事人人身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我国法律只是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夫妻关系的后果作了笼统的定: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对当事人财产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无效和被撤销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如何处理,除了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5条还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据此,我国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对当事人财产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可归如下: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处理,没有约的,推定为双方共同共有,但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则为该方个人所有。 2、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利益合法婚姻当事人有权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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