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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3、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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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经营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和运营机动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酒后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3)在高速公路和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四)驾驶载有乘客的机动车;(五)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或者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况。
酒后驾驶经营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公安部发布《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经检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对于部分司机首次试图通过现场饮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符合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立案侦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留和罚款: (一)追逐赛车,情节恶劣;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对前款第三、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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