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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孩子父亲从来都不是夫妻关系。如果将孩子的户口落在你与现在老公的户口上,要看以什么名义落。如果以继女的名义落,且这孩子与你共同生活,那么孩...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男方也可以随女方,派处所不给您落户至内蒙古主要是因为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只有母亲的名字,派处所无法证明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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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市的子女投靠父亲落户的前提下,可以把户口迁入当地落户,其他亲属关系的,不能以此为由迁移户口,具体条件和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条子女随父进京入户(一)受理条件: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随)解(迁)决一名子女。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二)办理程序: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4.《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11.其他证件证明。
申报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1、但是当事人不符合当地的政策而子女的,需要向当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子女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参看我国《人口与法》第41条);2、当事人应带上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未(非)婚生育情况说明、本人的、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3、去的辖区派出所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只理户口申报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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