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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滞纳金,但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时,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就你的问题拖欠工资25%补偿金是否可以,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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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扣除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拒绝支付工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50%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参照《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参照《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经济补偿外,还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
一、与单位协商被拖欠工资,我们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所以我们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这样协商的成功率也相对提高。二、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当被单位拖欠工资时,到劳动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三、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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