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专门从事刷卡套现的人或单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开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专门从事刷卡套现的人或单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开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违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从2009年12月16起,违规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类犯罪根据具体情节一般可以办理取保。
用pos刷卡套现违法,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8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