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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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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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