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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应当以下载明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
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的,还包括提出和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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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 (2)申请目的。即所提出破产的申请,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还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如果是债务人申请,还包括提出和解申请。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和事实。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一般包括证据材料的名录、类别、份数,申请人签名以及申请日期等。对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已有司法解释,债务人还应当提供企业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等。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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