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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找不到能去法院起诉。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对方欠钱,找不到人,如果有明确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可以由法院受理。立案后,法院通常以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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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依法缺席审判。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证据,法院将立案受理。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代理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理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财产管理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 财产代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下落不明,债权人欲通过诉讼追讨欠款,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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