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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仍保持婚姻关系存续的前提下,终止共同居住,分别构建独自的生活模式,通常被称为分居。即使夫妻双方依然共处同一屋檐之下,但若已分开房间...
1.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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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的原因可以有多种,包括客观原因、感情不和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等。例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相隔遥远导致没有同居条件,这种情况下夫妻分居并非因为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即使分居时间较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些夫妻感情尚好,不愿意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同样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离婚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分居必须由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感情不和、感情破裂或相互厌弃等因素造成的分居。
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二、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不以夫妻名义不仅是同居者双方不以夫妻相称,也指同居者的言谈举止,日常生活的外在表现形式,不使周围的人员误解其为夫妻关系。符合上述条件认定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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