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5、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第76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5条)。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过错推定责任可适用于以下情形: 1、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2、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 3、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 4、医疗事故责任等。
《》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的范围: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注意:校方对于限制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为过错责任。 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八条第九十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4、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