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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
不一定,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者上级法院批准,完全取决于案件的需要。有证据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需要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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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下列自诉案件法院会受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被拘留到法庭;若被告人下落不明,可暂停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如有必要,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自诉状送达被告人后,被告人不出庭的,必须出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对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为防止被告人逃避审判,充分利用强制措施,是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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