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前期有义务协助乙方生产经营的关系,其生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享有其利益。在大的政策影响下,甲方也不再承担其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前期有义务协助乙方生产经营的关系,其生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享有其利益。在大的政策影响下,甲方也不再承担其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有三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持一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有关记载,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为了避免股东资历丢失的法令危险,受让方有必要考察转让方股东资历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有必要检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挂号、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建立后的授权本钱或者新增本钱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任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历的根据。在不同的法令关系和现实景象下,各方法的根据能够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企业产权转让中,由于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而产权转让又涉及到转让方案的设计、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转让行为的报批、资产的评估等诸多情况,所以企业产权交易往往还是以协议转让为主。但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也在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9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