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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怎么计算

2021-10-22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不计入原调查拘留期限的,即重新计算拘留期限 1、侦查期间,如果发现嫌疑犯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侦查拘留期限重新计算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必须向人民检察院申报。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应计入拘留期限。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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