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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处罚没有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怀疑个人处罚没有财产,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上,应立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应上缴国家罚款没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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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1、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即应予立案追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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