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的认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重婚...
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 2、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实重婚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与原配偶后,又与他人未登记却以夫妻关系生活而构成重婚的情形。这种夫妻关系的认定往往可以以周围邻居或者同事、朋友认为他们以老公老婆相互称呼,或者是双方有,并且共同养育的情况,且该孩子认为他们是夫妻的间接的证据来证明即可被认定。二、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但与配偶或者是他人曾先后或者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构成重婚的情形。这种情形现实中很难取证,但是也可以以周围邻居或者同事、朋友认为他们互相以老公老婆相称呼,或者是共同生育有非婚生子女,并且共同养育的情形来加以证明而被认定为重婚。根据我国《》关于的规定,上述两种情形均构成法律上的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以及事实重婚两种。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可见,民法上仅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7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