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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则每月可领取基本养老金。若累计...
参保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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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者已经具备退休条件,但所在单位没有申报退休,则可以自己持有相关材料并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都设有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申请、本人身份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以及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对于特殊工种退休,一般需要提交以上材料。 3. 所有材料均需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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